海之眼影像工作室-新北市永和區

統一編號:47983707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負責人姓名:賴麗君

出資額(元):5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5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新北市永和區民樂街45巷10號4樓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永和區民樂里民樂街45巷10號4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5年09月21日 (西元2016-09-21)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5年09月21日 (西元2016-09-21)

海之眼影像工作室-新北市永和區營業項目

電影片製作:從事電影、電視節目、電視廣告及其他影片製作之行業。

電影片製作:以製作電影片為目的之事業。

電影片發行:以經營電影片買賣或出租為目的之事業。

電影片映演:以發售門票,映演電影片為主要業務之事業。

提供設備及場地供電影片拍攝:提供器材、設施、技術及場地以完成電影片之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電視節目製作: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廣播電視廣告: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藝文服務: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其他出版:從事J301010至J399010細類以外之其他出版之行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