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編號:05500659
登記機關:臺北市商業處
負責人姓名:潘泰城
出資額(元):30,000
現況:廢止 (101年02月24日 北市商一 字第 10037685800 號)
資本額(元):3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二段31號4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二段31號4樓 郵遞區號查詢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72年12月06日 (西元1983-12-06)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1年02月24日 (西元2012-02-24)
潘泰城自營計程車行 臺北市營業項目
特殊林木經營:從事特殊用途林木種植並收取其產品之行業。從事防風林之種植亦歸入本類。
森林遊樂區經營:在森林區域內,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而設置,為提供遊客休閒及育樂活動之行業。
畜牧場經營:經營種畜畜牧場、種禽畜牧場、生產畜牧場等之行業。
個人經營小客車出租業。
公路總局-申辦個人計程車
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 業者,不得兼營其他汽車運輸業或受僱為其他汽車運輸業之駕駛人。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應在所在地之監理機關轄內設有戶籍。其戶籍地如有遷移變動時,應向當地公路監理機關報備 ...
申辦個人計程車行- 臺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 - 公路總局
應在核發牌照或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前繳驗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購車證明或車輛讓渡書、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之保險證。 凡以已繳銷牌照之四門轎車,申領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牌照者,車齡以不超過三年為限。 個人經營計程車牌照之使用以原申請人為限,不得轉讓其他個人或公司行號。但經核准歇業,得連同原車過戶與符合 ...
個人計程車行申請輪替駕駛- 臺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
除其配偶及同戶直系親屬持有有效之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而無第九十三條之情事者得輪替駕駛營業外,不得僱用他人或將車輛交予他人駕駛營業。 應備證件. 申請人及輪替駕駛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各二份。 申請人及輪替駕駛人之職業駕駛執照及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影本二份。 申請人及輪替駕駛人同戶戶口謄本。
自營計程車行的勞保問題| Yahoo奇摩知識+
請大大放心喔!! 圖片參考:http://tinypic.com/65xy6u 這也適用於北市個人自營
計程車行的計程車駕駛員ㄛ~ 若有違規罰款案件,請先至裁決所繳清結案方可辦理。
職業駕照應自發照之日起,每三年審驗一次,並於審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辦理。不依
規定期限參加駕駛執照審驗者,處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新台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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