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興昌有限公司-高雄市前鎮區

統一編號:54211777

公司狀況:廢止 (106年06月08日 高市府經商公字 第1066505650號)

資本總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

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128號6樓之2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2年09月18日 (西元2013-09-18)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4年10月22日 (西元2015-10-22)

宏興昌有限公司-高雄市前鎮區營業項目

園藝服務:從事花草、樹木之種植、施肥、修整、維護,與觀賞樹木、花草供應等服務之行業。行道樹之移植、修剪、維護亦歸入本類。

環境用藥製造: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從事環境用藥之製造、加工、分裝行業。如蚊香、殺蟲劑(環境衛生用)等之製造。

清潔用品製造:從事清潔洗濯用品製造之行業。牙膏、牙粉等盥洗用品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廢車船解體及廢鋼鐵五金處理:從事廢車船解體或廢鋼鐵、廢五金處理之行業。

疏濬:抽砂、挖泥及浚渫等業務。

沙石、淤泥海拋:沙石、淤泥海拋等業務。

室內裝潢: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起重工程: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五金批發: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日常用品批發: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清潔用品批發: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牙膏及牙粉等。

建材批發: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機械批發: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回收物料批發:從事回收物料批發之行業。

五金零售: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機械器具零售: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汽車零售: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機車零售:從事機車零售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不動產買賣: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不動產租賃: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景觀、室內設計: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建築物清潔服務: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病媒防治: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使用環境衛生用藥驅除病媒及殺菌消毒之業者。包括消毒、除蟲、除鼠、白蟻防治等服務。

廢棄物清除: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廢棄物處理: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環境檢測服務:從事空氣、噪音或振動等物理性公害、水質水量、毒性化學物質、飲用水、土壤或廢棄物等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等之行業。 不包含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廢(污)水處理:從事廢(污)水處理之行業。

資源回收: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廢棄物清理: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汽車修理:汽車之清潔、保養、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翻修及其相關業務。包括汽車保養所、甲種汽車修理廠、乙種汽車修理廠。

停車場經營: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百貨公司:在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分部門零售之百貨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依銀行法之規定,經營信託投資公司業務之機構。

金融控股公司: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對-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有控制性持股,投資銀行業、票券金融業、信用卡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期貨業、創業投資業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之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