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希兒保健食品行-澎湖縣馬公市

統一編號:47750377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張之

出資額(元):3,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3,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風櫃里30-1號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風櫃里30―1號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5年10月04日 (西元2016-10-04)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5年10月04日 (西元2016-10-04)

惟希兒保健食品行-澎湖縣馬公市營業項目

非店面零售代理:從事4871及4872細類以外之其他無店面商品零售之行業,如以自動販賣機銷售商品。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糧商:經營糧食買賣、經紀、倉儲、加工、輸出及輸入之行業。

特殊林木經營:從事特殊用途林木種植並收取其產品之行業。從事防風林之種植亦歸入本類。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

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