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運通行-臺北市中正區

統一編號:31682521

登記機關:臺北市商業處

負責人姓名:蔡雅琴

出資額(元):24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24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441巷9之1號3樓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永昌里中華路二段441巷9―1號3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1年05月24日 (西元2012-05-24)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3年08月11日 (西元2014-08-11)

三和運通行-臺北市中正區營業項目

其他陸上運輸輔助:從事5241細類以外陸上運輸輔助之行業,如汽車拖吊、貨物裝卸及道路、橋樑、隧道管理等。

人力供應:從事於特定期間內派遣所屬員工至客戶場所,以支援其工作之行業,如人力派遣服務。派遣員工在客戶場所工作期間,不受人力派遣業者之直接監督。提供人力資源事務管理服務,但不負責客戶員工之指揮及管理者亦歸入本類。

未分類其他水上運輸輔助:從事5251細類以外水上運輸輔助之行業,如港區內工作船、拖駁船經營、引水、貨物裝卸、海難救助等。

起重工程: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船舶勞務承攬:承攬商港區船舶掃艙、隔艙、敲莒、烤莒、油漆、船上貨物或貨櫃之固定及解脫等勞務之行業。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其他工商服務: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未分類其他服務: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建築物清潔服務: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景觀、室內設計: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電器安裝: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電腦設備安裝: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簡易電信設備安裝:非屬電信工程業施工範疇之簡易電信設備安裝工程業,如電話、電報線路裝設工程,通信數位網路系統安裝、維護。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園藝服務:從事花草、樹木之種植、施肥、修整、維護,與觀賞樹木、花草供應等服務之行業。行道樹之移植、修剪、維護亦歸入本類。

資源回收: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回收物料批發:從事回收物料批發之行業。

其他批發: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廢(污)水處理:從事廢(污)水處理之行業。

廢棄物清除: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廢棄物處理: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從事J101010至J101101細類以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之行業。包括街道、污水管道、道路之清潔服務、輻射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機車排氣檢定等。

市場研究及民意調查:從事市場研究或民意調查之設計、資料蒐集、整理、分析及提供建議等服務之行業。

工商徵信服務:工商行情、債權、債務、信用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研判及提供等之行業。包括徵信服務、財務調查服務、商情訊息供應服務、企業信用調查服務及動產(股票、有價證券除外)鑑價服務。

仲介服務: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會議及展覽服務: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其他顧問服務: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食品顧問:從事食品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能源技術服務: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公路經營:依公路法與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之規定,從事:一、 私人或團體申請核准興建之公路,或其附屬橋樑、隧道、輪渡、停車場、服務站,向通行停放之汽車或接受服務者收取費用之事業。二、 各公私事業機構興建之專用公路兼供他人通行汽車,經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收取費用者。

汽車拖吊:汽車拖吊之行業,含機車拖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