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浦鍋爐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內湖區

統一編號:22663832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股權狀況:僑外資

資本總額(元):34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340,000,000

代表人姓名:黑田 節雄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內湖區瑞湖街99號2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港墘里瑞湖街99號2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77年02月26日 (西元1988-02-26)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4年10月22日 (西元2015-10-22)

董事長:黑田 節雄持有股份數340,000

董事:三本順一持有股份數340,000

董事:林俊豪持有股份數340,000

董事:兒島好宏持有股份數340,000

監察人:原田俊秀持有股份數340,000

三浦鍋爐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內湖區營業項目

非家用飲水設備製造:從事2931至2938細類以外通用機械設備製造之行業,如工業用冷凍空調設備、液體過濾或淨化設備、蒸餾或精餾設備、非電動熔接及焊接設備、磅秤、地磅、噴槍、滅火器、噴砂機、蒸氣清潔機、包裝機、打包機、工業用電扇、工業用爐、熱交換器、氣體產生器、自動販賣機等製造。

鍋爐製造:從事鍋爐、固定裝設於場所單位供貯存或生產等用途之金屬貯槽、壓縮或液化氣體之金屬容器製造之行業。核子反應器及鍋爐附屬裝置,如冷凝器、節煤器、蒸汽收集器、散熱器等製造亦歸入本類。

其他未分類專賣批發:從事4691細類以外其他商品專賣批發之行業,如紙漿、紙張(板)、古董、藝術品、紀念品、手工藝品、喪葬用品、宗教用品、基本金屬、礦物、皮革等批發。

工助劑製造: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製造之行業。

金屬容器製造:從事金屬貯槽、運輸容器、小型金屬容器製造之行業。

機械設備製造: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務之行業,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及原動機(引擎、內燃機、渦輪機等);農業及園藝機械;金屬加工用機械(如金屬切削工具機、金屬成型工具機等);專用生產機械(如紡織及成衣機械、食品飲料機械、化工機械、 塑膠橡膠機械、造紙機械、印刷機械、木工機械、包裝機械等)、建築機械、礦業機械、輸送機械、金屬冶煉及加工設備、半導體製造設備等。但不包括電腦、通信、視聽電子、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之製造及修配。

污染防治設備製造:從事污染防治器材、設備製造修配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從事電腦、終端裝置、週邊設備及電腦組件製造之行業。但代客處理資料應歸入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細類。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機械安裝: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電腦設備安裝: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化學、科學及醫療儀器、儀表、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醫療器材批發: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醫療器材零售: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工助劑批發: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批發之行業,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等。

工助劑零售: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零售之行業,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等。

化學原料批發:從事化學原料批發之行業。

化學原料零售:從事化學原料零售之行業。

機械批發: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機械器具零售: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精密儀器批發: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批發之行業。

精密儀器零售: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零售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批發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污染防治設備零售: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零售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