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欣理貨企業行-澎湖縣馬公市

統一編號:40810168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蔡秋萍

出資額(元):5,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5,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明里忠孝路65巷24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明里忠孝路65巷24號1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4年11月24日 (西元2015-11-24)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4年11月24日 (西元2015-11-24)

義欣理貨企業行-澎湖縣馬公市營業項目

船舶理貨:從事5251細類以外水上運輸輔助之行業,如港區內工作船、拖駁船經營、引水、貨物裝卸、海難救助等。

包裝承攬服務:從事8201至8203細類以外業務及辦公室支援服務之行業,如電話客服中心、包裝承攬、文件打字服務、速記服務、會議即時字幕服務、地址條碼服務、條碼壓印服務、郵件分類及獨立拍賣業者等。

理貨包裝:從事產品之包裝,以達到保護產品、促銷產品以便於運輸,延長產品生命週期之行業。

商港區拖駁船:從事商港區民營拖駁船業務等行業。

商港區船舶理貨:依商港法及國際商港棧埠管理規則之規定,經營商港區船舶理貨業務等行業。

商港區船舶貨物裝卸承攬:依商港法及國際商港棧埠管理規則之規定,經營商港區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務之行業。

商港區曳船:指在商港區域內以拖船從事協助船舶進出港或靠離船席之推頂、拖帶作業而受報酬之事業。

打撈:從事打撈沉船或物資之行業。

海難救護:維護船舶航行安全及處理海水油污,從事海難救助而收取報酬之事業。

工專用港或工專用碼頭棧埠: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及民營事業投資開發工業區內工業專用港輔導及管理辦法之規定,於工業專用港區域內經營公用碼頭或辦理專用碼頭棧埠業務或於工業專用港碼頭區域內辦理棧埠業務之行業。

工專用港或工專用碼頭船舶理貨: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及民營事業投資開發工業區內工業專用港輔導及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船舶理貨業務之行業。

工專用港或工專用碼頭船舶貨物裝卸承攬: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及民營事業投資開發工業區內工業專用港輔導及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船舶貨物(含危險品)裝卸承攬業務之行業。

工專用港或工專用碼頭拖駁船: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及民營事業投資開發工業區內工業專用港輔導及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拖駁船業務之行業。

船舶勞務承攬:承攬商港區船舶掃艙、隔艙、敲莒、烤莒、油漆、船上貨物或貨櫃之固定及解脫等勞務之行業。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領有菸酒製造(或進口)許可執照之業者,變更許可執照記載事項,應依菸酒管理法第14條(或第19條)規定,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申請換發許可執照;違反者,依同法第55條(或第56條)規定處罰。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申請所在地1樓為 住宅區(馬公段1822-21地號),依據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第4款規定,汽車拖吊場、客、貨運行業、裝卸貨物場所、棧房及調度站。但申請僅供辦公室、聯絡處所使用者,或計程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之停車庫、運輸業停車場、客運停車站及貨運寄貨站設置地點面臨十二公尺以上道路者,不在此限。

※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