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傳播事業有限公司 臺北市
統一編號:29035149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3,000,000
代表人姓名:林美玉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6號5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停業核准(備)機關: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松山分局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吉祥里南京東路五段6號5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6號5樓 郵遞區號3+2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7年06月09日 (西元2008-06-09)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04月17日 (西元2017-04-17)
停業日期(起):民國106年08月28日 (西元2017-08-28)
停業日期(迄):民國107年08月27日 (西元2018-08-27)
董事:林美玉出資金額3,000,000
全方傳播事業有限公司 臺北市營業項目
其他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從事代理歌手、演員、藝術家、作家、運動員、模特兒等簽訂合約或規劃事業發展等經紀服務之行業。
電視節目製作:從事電影、電視節目、電視廣告及其他影片製作之行業。
電視節目製作: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提供節目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廣播電視廣告: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藝文服務: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演藝活動: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