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琳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新北市林口區

統一編號:84268570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20,000,000

代表人姓名:張素美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571號12樓之2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林口區湖南里文化二路一段571號12樓之2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82年05月10日 (西元1993-05-10)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4月28日 (西元2016-04-28)

董事:張素美出資金額20,000,000

輔琳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新北市林口區營業項目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從事藥品、化粧品、清潔用品、漆料、塗料以外之農用及工業用化學製品批發之行業,如顏料、染料、農藥、著色劑、化學溶劑、界面活性劑、工業添加劑、油墨等化學製品批發。

進口菸酒批發:從事菸草製品及酒類批發之行業。

菸酒批發: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毒性化學物質批發: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之規定,經營毒性化學物質批發之行業。

環境用藥批發: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經營環境用藥之批發、輸入及輸出業之行業。

化粧品批發: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菸酒零售: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菸類輸入: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從事菸類輸入之行業。

酒類輸入: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從事酒類輸入之行業。所稱酒類,係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認屬藥品之酒類製劑,不以酒類管理。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酒精批發: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酒精批發之行業。但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並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銷售者除外。

化學原料批發:從事化學原料批發之行業。

酒精零售: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酒精零售之行業。但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並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銷售者除外。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清潔用品零售: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包含牙膏、牙粉之零售。

清潔用品批發: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牙膏及牙粉等。

毒性化學物質零售: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之規定,經營毒性化學物質零售之行業。

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醫療器材批發: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醫療器材零售: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乙類成藥零售:經營乙類成藥零售之行業。

清潔用品製造:從事清潔洗濯用品製造之行業。牙膏、牙粉等盥洗用品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化粧品製造:從事化粧品製造之行業。化粧用香料之製造或萃取亦歸入本細類。

化粧品色素製造:從事化粧品色素製造之行業。

工助劑製造: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製造之行業。

其他化學製品製造:從事C802010 至C802200 細類以外其他化學製品(如石蠟、蠟燭等)製造之行業。

生物技術服務: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究、開發、移轉及諮詢之行業。但從事各生物技術產品之製造,則歸屬各產品之製造業。

工助劑批發: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批發之行業,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等。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F107010 至F1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批發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工助劑零售: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零售之行業,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等。

化學原料零售:從事化學原料零售之行業。

其他化學製品零售:F207010 至F2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零售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西藥批發: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西藥批發之行業。包括原料藥。

西藥零售:藥事法之規定,經營西藥零售之行業。包括原料藥。

食品什貨批發: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倉儲: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