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生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南港區

統一編號:27402581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2,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2,000,000

代表人姓名:謝典佑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之11號E棟5樓545室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南港區三重里十八鄰三重路19―11號5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3年07月20日 (西元2004-07-20)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3年05月28日 (西元2014-05-28)

董事長:謝典佑持有股份數150,000

董事:楊斯晴持有股份數0

董事:王璘熙持有股份數50,000

監察人:王禹程持有股份數0

厚生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南港區營業項目

廣告代理:從事廣告企劃、設計、製作及安排宣傳媒體、購買播放時段及刊登之空間等一系列服務之行業。廣告傳單與樣品分送、招攬廣告及為吸引顧客而從事之行銷活動亦歸入本類。

雜誌(期刊)出版:從事雜誌(期刊)出版,以印刷或電子形式(含網路)發行之行業。廣播及電視節目表之出版亦歸入本類。

流行音樂出版: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出版之行業,如原創有聲母片(如磁帶、CD)之製作、擁有版權並向批發商、零售商或直接對大眾發行有聲產品。同時從事有聲產品製作及發行或僅從事其中一項活動,以及在錄音室或其他地方從事聲音錄製服務,包括廣播節目預錄帶(非現場播出)之製作及廣播節目發行,亦歸入本類。

其他軟體出版:從事軟體出版(非訂製)之行業,如作業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套裝軟體、遊戲軟體等出版。線上遊戲網站經營亦歸入本類。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投資顧問: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其他顧問服務: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第三方支付服務:從事配合金融機構及履約相關條件,並與銀行合作,取得信用卡特約商店資格,提供電子商務(含行動商務)買賣雙方收付擔保之中介機制之行業。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廣告傳單分送: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其他設計: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電信務門號代辦:接受電信事業委託授權代售行動電話、呼叫器門號、網際網路撥接帳號等行業。

研究發展服務:從事以自然、社會及人文科學為基礎之研究、試驗、分析及規劃,而不授學位之專門研究發展服務之行業。包括自然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社會及人文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及綜合研究發展服務業。但不包括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發。

管理系統驗證:從事各類管理系統驗證業務之行業,如品質管理系統、環境管理系統、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等。

市場研究及民意調查:從事市場研究或民意調查之設計、資料蒐集、整理、分析及提供建議等服務之行業。

其他工商服務: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雜誌(期刊)出版: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