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狂想曲酒吧-澎湖縣馬公市

統一編號:26411859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洪世周

出資額(元):5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5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長安里惠民一路30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長安里惠民一路30號1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0年12月30日 (西元2011-12-30)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0年12月30日 (西元2011-12-30)

洛克狂想曲酒吧-澎湖縣馬公市營業項目

飲酒店:從事調理餐食提供現場立即食用之固定或流動攤販。

冰果店、冷(熱)飲店:從事調理餐食提供現場立即食用之固定或流動攤販。

菸酒零售:從事4721至4723細類以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等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飲料、酒類、菸草製品、米糧、蛋類、茶葉、麵食品、糖果、烘焙食品等零售店。保健食品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飲料店: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飲酒店: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店等。

菸酒零售: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其他餐飲: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備註:

※請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如未投保者,可處新台幣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貴商業若於本案商業所在地營業,建築物使用執照尚未變更成視聽歌唱場前,不得經營視聽歌唱業(卡拉OK)。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