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的家餐館-高雄市苓雅區

統一編號:08941011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

負責人姓名:郭全亮

出資額(元):468,888

現況:歇業

資本額(元):468,888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苓中里四維四路216號1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5年07月07日 (西元2006-07-07)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95年10月30日 (西元2006-10-30)

豬的家餐館-高雄市苓雅區營業項目

餐館: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飲料店: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飲酒店: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店等。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食品什貨批發: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飲料批發: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茶葉批發:從事茶葉批發之行業。但茶飲料製品批發應歸入F102040(飲料批發業) 細類。

菸酒零售: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菸酒批發: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本案營業場所僅限於地面建築物之第一樓使用。不得經營有礙商業發展或公共安全及衛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