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員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林口區

統一編號:16610746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35,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35,000,000

代表人姓名:郭倍宏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林口區信義路99號9樓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林口區信義路99號9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87年07月28日 (西元1998-07-28)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07月04日 (西元2017-07-04)

董事長:郭倍宏持有股份數3,493,000(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王明玉持有股份數3,493,000(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劉金柱持有股份數3,493,000(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王大源持有股份數3,493,000(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陳廷鼎持有股份數3,493,000(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詹加鴻持有股份數3,493,000(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李南山持有股份數3,493,000(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王宗弘持有股份數3,493,000(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洪貴持有股份數0

台員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林口區營業項目

電子器材、電子設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及電腦以外之電子設備、器材及其零組件批發之行業,如通訊傳播設備、半導體裝置、微晶片、積體電路、印刷電路板、電子開關及真空管等批發。空白錄音(影)帶、磁片、光碟片批發亦歸入本類。

電腦套裝軟體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軟體批發之行業。

資料處理、網站代管及相關服務:從事以電腦及其附屬設備,代客處理資料之行業,如電腦分時服務提供、資料登錄、圖檔掃瞄等。網站代管及應用系統服務提供(ASP)亦歸入本類。

電信器材批發: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電信器材零售: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資訊軟體零售: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資訊軟體批發: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照相器材批發:從事各種照相器材、攝影器材批發之行業。

照相器材零售:從事各種照相器材、攝影器材零售之行業。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投資顧問: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藝文服務: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演藝活動: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休閒活動場館:指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以外之一般休閒活動場館經營之行業。如象棋、圍棋。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其他工程顧問業(廣播電視工程規劃顧問、數位電視工程技術諮詢顧問)

電影之廠棚出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