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琪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同區

統一編號:89445569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6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60,000,000

代表人姓名:洪士琪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二段76號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大同區朝陽里重慶北路二段76號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84年04月06日 (西元1995-04-06)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1年11月05日 (西元2012-11-05)

董事長:洪士琪持有股份數3,800,000

董事:洪文棟持有股份數200,000

董事:洪世菁持有股份數600,000

監察人:洪世凌持有股份數600,000

洪琪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同區營業項目

不動產租賃:從事自有不動產買賣或租賃,及不動產轉租賃之行業。不涉及增設道路、公共設施等不動產劃分而出售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服裝批發:從事服裝及其配件批發之行業,如男裝、女裝、童裝、嬰兒服、運動服、游泳衣褲、制服、襪子、手套、髮飾、帽子、圍巾、領帶、皮帶、手帕、皮包、手提包、假髮及人造珠寶等批發。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日常用品批發: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化粧品批發: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機械批發: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日常用品零售: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機械器具零售: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百貨公司:在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分部門零售之百貨公司。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景觀、室內設計: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國民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

工廠房開發租售: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特定專區開發:投資開發工業區、工商綜合區、高科技媒體園區、海埔新生地之申請編定、開發、租售及管理業務等行業。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接受委託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業務。

都市更新重建: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重建事業。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整建或維護事業。

不動產買賣: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不動產租賃: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老人住宅: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自助儲物空間:從事提供非投幣式各型式不同尺寸可上鎖之儲物空間,供自行存放物品使用且不負物品保管責任之行業。但從事倉儲業應歸入G801010(倉儲業)細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