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威國際有限公司-臺中市烏日區

統一編號:28153272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0,000,000

代表人姓名:陳顯鑫

公司所在地:臺中市烏日區五光路805巷26弄10號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中市烏日區光明里十鄰五光路805巷26弄10號1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5年04月19日 (西元2006-04-19)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07月19日 (西元2017-07-19)

董事:陳顯鑫出資金額10,000,000

萬威國際有限公司-臺中市烏日區營業項目

潤滑油批發:從事液體、氣體燃料及相關產品批發之行業,如汽油、柴油、煤油、液化石油氣、航空燃油及燃料油、潤滑油等批發。

清潔用品批發: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牙膏及牙粉等。

化學原料批發:從事化學原料批發之行業。

石油製品批發: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機械批發: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電器批發: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精密儀器批發: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批發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電信器材批發: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電池批發: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汽車批發: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機車批發:從事機車批發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車胎批發:從事車胎批發之行業。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車胎。

清潔用品零售: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包含牙膏、牙粉之零售。

化學原料零售:從事化學原料零售之行業。

石油製品零售: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電器零售: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精密儀器零售: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零售之行業。

電信器材零售: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電池零售: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零售之行業。

汽車零售: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機車零售:從事機車零售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車胎零售:從事車胎零售之行業。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車胎。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石油及天然氣礦:從事石油及天然氣之勘測、採取、初步處理及有關準備作業等行業,如油氣井設備安裝、石油及天然氣探勘、石油及天然氣開發生產、油頁岩、瀝青砂開採及取油等。

其他汽車服務:從事JA01010 至JA01040 細類外其他汽車服務業,如汽車清洗、裝潢、代客申請汽車檢驗業務等行業。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汽車修理:汽車之清潔、保養、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翻修及其相關業務。包括汽車保養所、甲種汽車修理廠、乙種汽車修理廠。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