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智慧饍食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市北屯區

統一編號:42690169

公司狀況:解散 (106年12月21日 府授經商字 第1060763667號)

資本總額(元):3,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3,000,000

代表人姓名

公司所在地: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698號16樓之1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中市北屯區平安里文心路四段698號16樓之1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5年01月29日 (西元2016-01-29)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10月06日 (西元2017-10-06)

監察人:林采璇持有股份數300,000(中央智庫投資股份有公司)

中央智慧饍食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市北屯區營業項目

罐頭批發:從事4541至4548細類以外食品批發之行業,如糖果、糕餅、冰品、麵食品等加工食品批發。動物飼料批發亦歸入本類。

罐頭食品零售:從事4721至4723細類以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等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飲料、酒類、菸草製品、米糧、蛋類、茶葉、麵食品、糖果、烘焙食品等零售店。保健食品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未分類其他食品批發:從事4541至4548細類以外食品批發之行業,如糖果、糕餅、冰品、麵食品等加工食品批發。動物飼料批發亦歸入本類。

未分類其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零售:從事4721至4723細類以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等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飲料、酒類、菸草製品、米糧、蛋類、茶葉、麵食品、糖果、烘焙食品等零售店。保健食品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其他綜合零售: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飲料店: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餐館: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其他餐飲: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一般投資:對農、林、漁、牧、工、礦、商、服務事業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貿易公司、文化事業公司、興建住宅、商業大樓公司、遊憩事業及觀光飯店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菸酒零售: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農產品零售: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畜產品零售: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畜禽肉零售之行業。家禽零售亦歸入本類。

水產品零售: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日常用品零售: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飲料批發: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食品什貨批發: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家畜家禽批發:從事家畜家禽活體、屠體及肉品批發之行業。包括肉類、家禽、家畜等。未調理之冷凍畜肉禽肉批發亦歸入本類。

水產品批發: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批發之行業。包括魚類、蝦蟹類、貝介類、頭足類等。

蔬果批發:從事蔬菜、水果批發之行業。

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從事 C101010 至 C199040 細類以外之其他食品製造之行業。

罐頭、冷凍、脫水及醃漬食品製造:從事禽畜、水產、果蔬、菜餚等裝罐、冷凍、脫水及醃漬之行業。包括罐頭食品製造業、冷凍食品製造業、脫水食品製造業、醃漬食品製造業等。

烘焙炊蒸食品製造:從事烘焙炊蒸食品製造之行業。如麵包、西點、蛋糕、餅乾、中式茶食、年糕、發糕、蘿蔔糕、麻糬、米菓、米香等製造。

飲料製造:從事含酒精性成分0.5%以下之飲料製造之行業,如果汁、蒸餾水、礦泉水、果蔬汁、蔬菜汁、醋飲料、碳酸飲料、麥芽飲料、咖啡飲料、運動飲料、茶類飲料、包裝飲用水、機能性飲料等製造之行業。

即食餐食製造:從事餐盒食品、團體膳食、現成菜餚等製造外送之行業。

調味品製造:從事味精、食用鹽、醬油、調味醬、食用醋及其他調味品製造之行業。包括味精製造業、食用鹽製造業、醬油製造業、調味醬製造業、食用醋製造業及其他調味品製造業。

食用油脂製造:從事食用動、植物油脂之壓榨、萃取及精煉之行業。人造奶油、配製烹飪用油、涼拌用油之製造亦歸入本類。

食品添加物製造: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經營食品添加物製造之行業。並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