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醫研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三重區

統一編號:53694064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5,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4,500,000

代表人姓名:林延龍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二段139巷36號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頂崁里0一二鄰新北大道二段139巷36號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1年03月29日 (西元2012-03-29)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4年05月05日 (西元2015-05-05)

董事長:林延龍持有股份數258,075

董事:顏詩篤持有股份數169,020

董事:林宗儀持有股份數0

監察人:顏大眾持有股份數0

台灣醫研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三重區營業項目

醫療機械設備批發:從事4641至4644細類以外機械器具批發之行業,如量測、實驗、醫療、消防、美容、理髮、洗車、飲水、遊樂等機械設備批發,飛機、火車及船艇等交通運輸工具批發,電力設備及電線、馬達、變壓器等電力器材批發。

其他醫療器材及用品製造:從事3321細類以外一般醫學、矯治、獸醫等用途之非電子醫療器材及用品製造之行業,如擔架、注射器、注射針、導尿管、插管、義肢、假牙、齒模、牙科用黏固粉等製造。

電子零組件製造: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之行業。包括半導體製造業、被動電子元件製造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

一般儀器製造:種科學儀器如一般測量器械,一般檢驗器械,物理、化學、生物實驗用一般儀器及特殊設計儀器,汽車、船舶、航空器之各種記錄儀器及量度儀表、工業用檢驗、記錄、量度、控制儀表、各種監控器材等製造之行業。包括六分儀、迴轉儀、粘度計、氣壓計、製圖機、積分儀、濕度計、瓦特計、水平儀、安培計、地震計、探空儀、指北針、風力儀、計數器、示波器、氣流計、數學儀器、燃氣儀表、電測儀器、氣象儀器、面積儀器、航海羅盤、航海儀器、示範模型、水文儀器、地質儀器、電導測定器、塵埃分析器、光譜分析儀、質子加速器、數學繪圖儀、三次元量床、土壤分析

醫療器材製造:依藥事法之規定,從事醫療器材製造之行業。包括醫學、醫療衛生材料(棉花、不織布製敷料,橡膠、塑膠製醫用材料),體外檢驗試劑、檢驗分析儀器,治療儀器設備,隱形眼鏡、保健、復健及殘障用品、助聽器、牙科填料、人工肢體、醫學檢診儀器、一般診斷用x光機、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

醫療器材批發: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電器批發: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電信器材批發: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醫療器材零售: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乙類成藥零售:經營乙類成藥零售之行業。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生物技術服務: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究、開發、移轉及諮詢之行業。但從事各生物技術產品之製造,則歸屬各產品之製造業。

研究發展服務:從事以自然、社會及人文科學為基礎之研究、試驗、分析及規劃,而不授學位之專門研究發展服務之行業。包括自然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社會及人文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及綜合研究發展服務業。但不包括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發。

產育成:係指為孕育事業、產品、技術及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技術、資金、管理諮詢服務或人才培訓之事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