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青企業行-澎湖縣白沙鄉

統一編號:18231806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洪永青

出資額(元):18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18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白沙鄉通梁村63之2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白沙鄉通梁村16鄰63-2號1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1年03月14日 (西元2002-03-14)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6年04月11日 (西元2017-04-11)

永青企業行-澎湖縣白沙鄉營業項目

砂石批發:從事磚瓦、砂石、水泥、石灰及其製品等建材批發之行業。混凝土批發亦歸入本類。

檔土支撐及土方工程:從事建物及結構體拆除、岩石開鑿、土方、基礎、預拌混凝土、鋼構、帷幕牆、石作、煙囪等工程之行業。石油及天然氣以外之礦場非自辦準備作業亦歸入本類。

農業及其他工業用機械設備租賃:從事農業及其他工業用機械設備租賃之行業。

未分類其他建材批發:從事4611至4615細類以外建材批發之行業,如平板玻璃、纖維板批發。

建材零售: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其他工程: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建材批發: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租賃業(機械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