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展企業有限公司-新北市林口區

統一編號:31142617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50,000,000

代表人姓名:陳明吉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林口區工四路40之1號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林口區東林里工四路40之1號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70年01月08日 (西元1981-01-08)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7月27日 (西元2016-07-27)

董事:陳明吉出資金額14,000,000

森展企業有限公司-新北市林口區營業項目

鍋爐製造:從事鍋爐、固定裝設於場所單位供貯存或生產等用途之金屬貯槽、壓縮或液化氣體之金屬容器製造之行業。核子反應器及鍋爐附屬裝置,如冷凝器、節煤器、蒸汽收集器、散熱器等製造亦歸入本類。

其他未分類專用機械設備製造:從事2921至2928細類以外之其他專用機械設備製造之行業,如紙張加工機、紙製品製造機、製版機、排版機、印刷機、裝訂機、製磚機、陶瓷製造機、玻璃吹製機、燈泡製造機等製造。

金屬容器製造:從事金屬貯槽、運輸容器、小型金屬容器製造之行業。

機械設備製造: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務之行業,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及原動機(引擎、內燃機、渦輪機等);農業及園藝機械;金屬加工用機械(如金屬切削工具機、金屬成型工具機等);專用生產機械(如紡織及成衣機械、食品飲料機械、化工機械、 塑膠橡膠機械、造紙機械、印刷機械、木工機械、包裝機械等)、建築機械、礦業機械、輸送機械、金屬冶煉及加工設備、半導體製造設備等。但不包括電腦、通信、視聽電子、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之製造及修配。

污染防治設備製造:從事污染防治器材、設備製造修配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其他機械製造:從事CB01010至CB01101細類以外其他機械及機械零組件製造修配之行業。如空油壓機器、販賣機、機械用活塞及曲柄、齒輪、軸承、號誌機、水處理機械等製造之行業。

熱能供應:從事熱能製造分配之行業。包括地熱能供應、蒸氣供應、太陽能供應、熱水供應、冰水供應、冷暖氣供應。

機械安裝: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化學、科學及醫療儀器、儀表、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其他工程: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酒精批發: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酒精批發之行業。但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並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銷售者除外。

五金批發: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陶瓷玻璃器皿批發:從事陶瓷玻璃器皿批發之行業。包括玻璃器皿、玻璃餐具、陶瓷器皿、陶瓷餐具等。

漆料、塗料批發:各種油漆、油墨、塗料、光油等批發之行業。

工助劑批發: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批發之行業,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等。

化學原料批發:從事化學原料批發之行業。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F107010 至F1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批發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建材批發: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機械批發: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電器批發: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精密儀器批發: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批發之行業。

度量衡器批發:從事度量衡器批發之行業。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批發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從事 F113010至 F113121細類以外之機械器具批發之行業。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其他批發: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其他塑膠製品製造:從事C805010 至C805070 細類及塑膠鞋以外其他塑膠製品製造之行業。塑膠廢品之再製亦歸入本細類。

回收物料批發:從事回收物料批發之行業。

廢棄物清除: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廢棄物處理: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廢(污)水處理:從事廢(污)水處理之行業。

資源回收: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廢棄物清理: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