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泰企業行-澎湖縣白沙鄉

統一編號:60369710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許字銘

出資額(元):30,000

現況:歇業

資本額(元):3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大赤崁153之1號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79年01月18日 (西元1990-01-18)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6年03月21日 (西元2017-03-21)

光泰企業行-澎湖縣白沙鄉營業項目

機械批發: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建材零售: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機械器具零售: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起重工程: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回收物料批發:從事回收物料批發之行業。

五金零售: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工助劑零售: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零售之行業,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等。

化學原料零售:從事化學原料零售之行業。

建材批發: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