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利多富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內湖區

統一編號:70838728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股權狀況:僑外資

資本總額(元):34,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34,000,000

代表人姓名:蔡佩芳(Tsai Pei-Fang aka Sarina Tsai)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60號5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寶湖里民權東路六段160號5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89年08月25日 (西元2000-08-25)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11月15日 (西元2017-11-15)

董事長:蔡佩芳(Tsai Pei-Fang aka Sarina T持有股份數3,400,000

董事:EMERSON Neil持有股份數3,400,000

董事:DR. WUNRAM Jurgen持有股份數3,400,000

監察人:KU Kevin持有股份數3,400,000

經理人:蔡佩芳(Tsai Pei-Fang aka Sarina T

德利多富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內湖區營業項目

其他辦公用機械器具批發:從事辦公室用機械器具批發之行業,如收銀機、打卡機、打字機、碎紙機、數鈔機、計算機、影印機等批發。辦公室家具批發亦歸入本類。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出租:從事辦公用機械設備租賃之行業,如影印機、電腦及其週邊設備等出租。辦公用家具出租亦歸入本類。

系統整合:整合電腦軟硬體及通訊技術,以從事電腦系統之規劃及設計之行業。對客戶之電腦相關設備提供現場管理及操作服務與資訊技術顧問服務亦歸入本類。

未分類其他電腦週邊設備製造:從事2711及2712細類以外電腦週邊設備製造之行業,如滑鼠、鍵盤、印表機、光碟機、光碟燒錄器、硬碟、掃描器、自動櫃員機(ATM)、生物辨識裝置、電腦控制桿裝置等製造。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從事電腦、終端裝置、週邊設備及電腦組件製造之行業。但代客處理資料應歸入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細類。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從事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資訊軟體批發: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資訊軟體零售: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百貨公司:在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分部門零售之百貨公司。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管理系統驗證:從事各類管理系統驗證業務之行業,如品質管理系統、環境管理系統、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等。

其他工商服務: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產育成:係指為孕育事業、產品、技術及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技術、資金、管理諮詢服務或人才培訓之事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電腦設備安裝: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電信器材批發: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規定,從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務之行業。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裝設工程及維護業務。

電信器材零售: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各種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清洗、維修、保養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