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隆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板橋區

統一編號:33085508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5,00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1,082,745,220

代表人姓名:鄭舒云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一段1號

登記機關:經濟部商業司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海山里民生路一段1號

股票代號:1904

上市(櫃)公司簡稱:正隆

產業別:造紙工業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48年02月04日 (西元1959-02-04)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6月28日 (西元2016-06-28)

董事長:鄭舒云持有股份數11,676,197

副董事長:鄭人銘持有股份數11,452,194

董事:陳彥豪持有股份數11,820,692

董事:鄭文明持有股份數19,376,137(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蔡東和持有股份數15,031,611(民豐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張世陽持有股份數3,668,000(大園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張福星持有股份數0

獨立董事:楊曜銘持有股份數303

獨立董事:王永吉持有股份數66,393

經理人:蔡東和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板橋區營業項目

其他紙容器製造:從事以紙板、瓦楞紙、浸蠟紙、強力紙等製造密封或通氣之容器、紙袋或紙棧板之行業,如紙杯、紙碟、紙盤、紙盒、紙袋、紙板箱、瓦楞紙箱等製造。

不動產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從事不動產開發、住宅、大樓及其他建設投資興建、租售業務等行業。

衛生類用紙製造:從事家庭及衛生用紙製造之行業,如面紙、餐巾紙、衛生紙等製造。衛生棉及紙尿褲等製造亦歸入本類。

電力供應:從事發電、輸電及配電之行業。

紙漿製造:從事木材、竹、草、蔗渣、廢布、廢紙、下腳棉花及其他植物纖維製造紙漿之行業。

紙製造:從事紙張、紙板及其製品製造之行業。包括紙張製造業、紙板製造業等。但瓦楞紙板製造歸入C601030 紙容器製造業。

紙容器製造:從事以紙板、瓦楞紙、浸蠟紙、強力紙等製造密封或通氣之容器或紙袋之行業。

加工紙製造:以紙或紙板製造加工紙類之行業。

家庭及衛生用紙製造:從事以紙漿、紙等製造家庭或衛生用紙之行業。但不織布紙巾之製造應歸入C303010(不織布業)細類。

製版:從事印刷相關用版製作之行業。如木版、鉛版、石版、銅鋅版、樹脂版、鋁版、銅版、照相版、電鑄版、網版等。

汽電共生:經營汽電共生廠之行業、如汽電共生(電力供應)。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電信工程: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建材批發: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機械批發: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電器批發: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批發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電池批發: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資訊軟體批發: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超級市場:從事提供家庭日常用品、食品分部門零售,而以生鮮及組合料理 食品為主之行業。如於現場附設小規模餐飲服務亦屬之。

停車場經營: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國民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非破壞檢測:從事非破壞檢測業務之行業。

廢棄物清除: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廢棄物處理: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非屬公用之發電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