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聯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內湖區

統一編號:24472562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股權狀況:僑外資

資本總額(元):3,50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938,562,240

代表人姓名:林伯實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07號9樓

登記機關:經濟部商業司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內湖區西湖里堤頂大道二段207號9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8年10月19日 (西元2009-10-19)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02月10日 (西元2017-02-10)

董事長:林伯實持有股份數44,207,775(實聯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唐靜洲持有股份數35,383,615(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徐莉玲持有股份數83,523

董事:曾子章持有股份數5,123,771(欣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George Jay Schlowsky持有股份數2,875,221

董事:王文明持有股份數129,052(童心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朱天翎持有股份數8,492,855(航偉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華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數11,871,585

董事:林和龍持有股份數0

監察人:張大方持有股份數16,694,532(貿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林先景持有股份數151,582

監察人:陳銘如持有股份數5,022,942(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周祖菴持有股份數1,000(華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陳致遠持有股份數0

實聯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內湖區營業項目

其他化學原料批發:從事化學材料批發之行業,如基肥、煤焦油、人造纖維、工業鹽類、塑膠材料、橡膠材料、合成樹脂、石油化工原料、非食用動植物油脂等化學材料批發。

電子器材、電子設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及電腦以外之電子設備、器材及其零組件批發之行業,如通訊傳播設備、半導體裝置、微晶片、積體電路、印刷電路板、電子開關及真空管等批發。空白錄音(影)帶、磁片、光碟片批發亦歸入本類。

基本化學工:以化合、分解、分餾、蒸發、萃取等物理或化學反應方法產製無機或有機基本化學原料之行業。如化學元素(如氧氣、液氧、氫氣、氮氣、液氮、一氧化碳、液氯、氬、二氧化鈦、合成氣等)、酸類(如濃硫酸、氫氯酸、硝酸、磷酸等)、氫氧化合物(如氫氧化鈉、液鹼、氫氧化鉀、氫氧化鋁等)、氧化物(如氧化鋅、過氧化氫等)、硫酸化合物(如硫酸鋁、硫酸鈉、硫酸鉀、硫酸鎳等)、金屬無機鹽(如碳酸鈉、氯酸鉀、碳酸氫鈉、磷酸二鈣、三聚磷酸鈉、碳酸鉀、氰化鈉、矽酸鈉、碳酸亞鎳、碳化鈣等)、氯化物等各項基本化學材料製造之行業。但從事酒精製造應歸「

精密化學材料製造:從事以精密化學操作製造高純度化學元素,各種無機及有機試藥,及放射性物質等以供測定、分析、試驗等使用之行業。

電子零組件製造: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之行業。包括半導體製造業、被動電子元件製造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

電池製造:從事電池製造之行業。包括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等。

熱能供應:從事熱能製造分配之行業。包括地熱能供應、蒸氣供應、太陽能供應、熱水供應、冰水供應、冷暖氣供應。

化學原料批發:從事化學原料批發之行業。

電池批發: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電池零售: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零售之行業。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電子材料零售: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倉儲: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研究發展服務:從事以自然、社會及人文科學為基礎之研究、試驗、分析及規劃,而不授學位之專門研究發展服務之行業。包括自然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社會及人文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及綜合研究發展服務業。但不包括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發。

能源技術服務: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回收物料批發:從事回收物料批發之行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