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祿企業社-新北市永和區

統一編號:98673661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負責人姓名:鄭連春

出資額(元):2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2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新北市永和區保順路37巷1號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永和區保順里保順路37巷1號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2年04月22日 (西元2003-04-22)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4年12月14日 (西元2015-12-14)

集祿企業社-新北市永和區營業項目

其他廣告服務:從事廣告企劃、設計、製作及安排宣傳媒體、購買播放時段及刊登之空間等一系列服務之行業。廣告傳單與樣品分送、招攬廣告及為吸引顧客而從事之行銷活動亦歸入本類。

其他未分類金融中介:從事6491至6496細類以外之其他金融中介之行業,主要為資金之分配而非借貸,專門從事投資有價證券亦歸入本類。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從事 F113010至 F113121細類以外之機械器具批發之行業。

其他機械器具零售:從事 F213010至 F213141細類以外之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

日常用品批發: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日常用品零售: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電器承裝: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各種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清洗、維修、保養之行業。

電器零售: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電器批發: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智慧財產權: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外匯經紀商:依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下列全部或一部居間業務之營利事業。 一、外匯買賣。 二、外幣拆款。 三、換匯交易。 四、其他經許可之外匯業務。

信託:依信託業法之規定,經營信託業務之機構。

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依票券金融管理法及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短期票券保管、發行登錄、交易之結算及其帳簿劃撥作業之機構。

農金庫:依農業金融法之規定,經營農業金庫業務之行業。

一般投資:對農、林、漁、牧、工、礦、商、服務事業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貿易公司、文化事業公司、興建住宅、商業大樓公司、遊憩事業及觀光飯店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中小企開發:依中小企業開發公司設立營運管理辦法規定之業務。

創投資:指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金,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或諮詢服務。

金融控股公司: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對-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有控制性持股,投資銀行業、票券金融業、信用卡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期貨業、創業投資業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之事業。

證券期貨控股:依證券期貨控股事業管理規則之規定,持有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集中保管事業、櫃檯買賣事業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事業等百分之百股份之控股事業。

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務:收買金融機構因辦理法定業務對第三人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並以自己名義行使請求權或再行讓售他人之業務;接受強制執行機關之委託及監督,依強制執行法辦理金融機構聲請之強制執行事件業務。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務:接受金融機構之委託,對其因辦理法定業務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依債權性質辦理公平市價之評定或評定後之拍賣業務。

公正第三人資產拍賣務:依據金融機構合併法之規定,受託辦理金錢債權附隨擔保品之拍賣業務;受法院委託準用強制執行法規定辦理拍賣業務;受強制執行機關委託辦理強制執行業務。

金融資產證券化特殊目的公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之規定設立,以經營金融資產證券化業務為目的之行業。

存款保險:依存款保險條例之規定,辦理存款保險、承保風險控管、履行保險責任等保障要保機構存款人權益等業務,暨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委託辦理之其他業務。

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從事 H101 至 HZ06 小類以外之其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