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可藝術有限公司-新北市淡水區

統一編號:24728776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51,000

代表人姓名:翁于晴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淡水區坪頂路300號(1樓)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淡水區坪頂路300號(1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4年03月02日 (西元2015-03-02)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08月29日 (西元2017-08-29)

董事:翁于晴出資金額151,000

安可藝術有限公司-新北市淡水區營業項目

其他藝術表演:從事各種戲劇、音樂、舞蹈、雜技及其他表演之行業。

演藝活動: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藝文服務: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有聲出版:從事雷射唱片、錄音帶、唱片等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未分類其他服務: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百貨公司:在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分部門零售之百貨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依銀行法之規定,經營信託投資公司業務之機構。

金融控股公司: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對-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有控制性持股,投資銀行業、票券金融業、信用卡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期貨業、創業投資業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之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