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光設計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同區

統一編號:53562009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李鎧安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37號3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大同區蓬萊里承德路三段37號3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0年12月09日 (西元2011-12-09)

董事:李鎧安出資金額510,000

自然光設計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同區營業項目

影印服務:從事各種文件、圖表、冊籍、模型、實物之光學及投影影印或曬圖之行業。

工業設計:從事產品之外觀、機構、人機介面等規劃、設計,以利產品之使用、價值及外觀達到最適化之行業。

書籍出版:從事書籍出版,以印刷、有聲書或網路等形式發行之行業。

其他商品經紀:以按次計費或依合約計酬方式,從事有形商品買賣居間說合而收取佣金之行業。經由網際網路從事商品經紀亦歸入本類。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影印:從事各種文件、圖表、冊籍、模型、實物之光學及投影影印或曬圖之行業。

圖書出版: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