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工作室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安區

統一編號:52615422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5,000,000

代表人姓名:沈逸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42號2樓之5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民輝里建國南路一段42號2樓之5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6年03月22日 (西元2017-03-22)

董事:沈逸出資金額5,000,000

聯合工作室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安區營業項目

服裝指導、表演造型設計:從事9031細類以外藝術表演輔助服務之行業,如籌辦藝術表演活動、舞台設計及搭建、燈光及服裝指導、藝術表演監製等輔助服務。

商業設計:從事7401及7402細類以外專門設計服務之行業,如服裝、鞋類、珠寶、家具等商品之時尚設計、視覺傳達(平面)設計及包裝設計等服務。

服飾設計:從事服飾設計之行業。

其他綜合零售: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攝影: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之行業。包括沖洗店、照相館、結婚攝影、婚紗攝影等。

裁縫服務:從事代客裁剪、縫製或修改衣服之行業。

珠寶及貴金屬製品製造:從事珠寶及貴金屬之鑲嵌、鏤刻或琢磨,以製造各種首飾、案頭裝飾品及其他製品之行業均屬之。寶石琢磨及錢幣鑄造亦歸入本細類。

成衣:從事衣著裁剪、縫製之行業。包括梭織成衣業、針織成衣業等。

服飾品製造:從事各類服飾品製造之行業,如襪類、紡織手套、假領縫製、領帶縫製、絲巾縫製、手帕縫製、護膝縫製、綁腿製造、襪帶縫製、領結縫製、領巾縫製、圍巾頭巾製造、護袖縫製、護脛縫製、吊帶縫製等。

皮革、毛皮製品製造:從事以皮革、毛皮及人造皮革製品製造之行業。如網皮製造、皮管製造、皮馬勒製造、皮圍裙製造、皮墊圈製造、皮革蛇管製造、小件皮飾製造、編皮製品製造、皮革狗玩具製造、皮革狗(貓)飾物製造、毛皮縫製、毛皮護耳縫製、毛皮手套縫製、全獸毛皮地毯製造、皮衣製造、皮帶製造、皮鞭製造、皮套製造、皮手套製造、皮齒輪製造、皮吊桶製造、機軸護革製造、皮革鞍具製造、磨刀皮帶製造、機器用皮帶製造、機器用皮革零件製造、毛皮暖帽縫製、毛皮手筒縫製、毛皮圍領製造、全獸毛皮衣飾縫製等。

玩具製造:從事玩具、玩偶及電動玩具製造之行業。經植入電子零件之電子玩具亦歸入本類。包含玩具槍製造。

毯、氈製造:從事以毛、麻、人造纖維等製造毯、氈等之編織或槌製之行業。包括地毯、掛毯、棕氈、毛氈、刺繡毛毯等。

製帽:從事以各種材質製造或編織帽類之行業。針織帽、氈帽之製造亦歸入本類。

箱、包、袋製造:從事以各種材質(如皮革、紡織品、塑膠皮布等)製造行李箱、書包、手提袋及類似品之行業。

模具製造:從事模具鐫刻、修改、翻製之行業。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首飾及貴金屬零售: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零售之行業。

其他零售: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倉儲: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創投資:指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金,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或諮詢服務。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其他設計: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美容美髮服務:從事化粧、臉部美容、美指、剪髮、理髮、燙髮、美髮造型設計之行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休閒農:利用田園景觀、自然生態及環境資源,結合農林漁牧生產、農業經營活動、農村文化及農家生活,提供國民休閒活動場所之行業。

娛樂漁:依娛樂漁業管理辦法規定,指提供漁船,供以娛樂為目的者,在水上採捕水產動植物或觀光之行業。

智慧財產權: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藝文服務: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演藝活動: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休閒活動場館:指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以外之一般休閒活動場館經營之行業。如象棋、圍棋。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資訊休閒:提供特定場所及電腦資訊設備,以連線方式擷取網路資源或以非連線方式結合資料儲存裝置,供不特定人從事遊戲娛樂之營利事業。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從事經營游泳、衝浪、滑水、潛水、風浪板、拖曳傘(包括拖曳香蕉船、浮胎等各式浮具)、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泛舟等各類水域遊憩活動相關設施及提供服務之行業。

其他休閒服務: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從事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包括各種練習場)之經營者。如撞球場、技擊館、運動館、拳擊館、排球場、沙灘排球場、健身中心、田徑場、足球場、滑雪場、滑草場、棒球場、網球場、手球場、羽球場、桌球館、射擊場、馬術場、溜冰場、壘球場、籃球場、游泳池、保齡球館、韻律(舞蹈)中心、賽車場、自由車場、曲棍球場、柔道館、跆拳道館、舉重館、滑冰館、空手道館、壁球場、合球場、高爾夫練習場、棒球打擊場、合氣道館、運動館、海水浴場、攀岩場、漆彈運動場等各種運動之場館經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