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瑞數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安區

統一編號:12951187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8,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8,000,000

代表人姓名:魯依華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57號4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仁慈里信義路四段57號4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0年10月08日 (西元2001-10-08)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3年05月19日 (西元2014-05-19)

董事長:魯依華持有股份數1,750,000

董事:魯士鈞持有股份數50,000

董事:詹志璽持有股份數0

監察人:魯依芬持有股份數0

威瑞數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安區營業項目

保健食品零售:從事4721至4723細類以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等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飲料、酒類、菸草製品、米糧、蛋類、茶葉、麵食品、糖果、烘焙食品等零售店。保健食品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未分類其他綜合商品零售:從事4711細類以外綜合商品零售店。本類所銷售之商品多為一般性商品,包括服裝、家具、電器、五金、化粧品、珠寶、玩具、運動用品等,如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等。

菸酒零售: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食用油脂批發:從事食用油脂批發之行業。

菸酒批發: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飲料批發: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茶葉批發:從事茶葉批發之行業。但茶飲料製品批發應歸入F102040(飲料批發業) 細類。

照相器材批發:從事各種照相器材、攝影器材批發之行業。

照相器材零售:從事各種照相器材、攝影器材零售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投資顧問: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醫療器材批發: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醫療器材零售: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化粧品批發: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冷凍食品批發業。

乳品批發業。

罐頭食品批發業。

脫水食品批發業。

醃漬食品批發業。

糖果批發業。

烘焙食品批發業。

糖類批發業。

調味品批發業

粉條類食品批發業。

食用冰批發業。

輔助食品批發業。

運動器材批發業。

運動器材零售業。

室內裝飾品紡織品批發業。

裝設品零售業。

寢具批發業。

寢具零售業。

家具批發業。

家具零售業。

圖書批發業。

文具批發業。

書籍、文具零售業。

徵信服務業。

一般百貨業。

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