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鼎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內湖區

統一編號:42829332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3,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3,000,000

代表人姓名:葉馥菱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內湖區行忠路42號5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湖元里行忠路42號5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4年12月03日 (西元2015-12-03)

董事長:葉馥菱持有股份數1,000,000

董事:陳鴻儒持有股份數1,000,000

董事:陸筱云持有股份數1,000,000

監察人:陳湘芸持有股份數0

眾鼎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內湖區營業項目

其他未分類電子零組件製造:從事2691細類以外之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之行業,如電子連接器(線)、濾波器、轉換器、電磁閥、石英振盪器、通訊微波元件、電子管等製造。

未分類其他資訊供應服務:從事6391細類以外之其他資訊供應服務之行業,如剪報、透過電話提供預錄資訊等服務。

陶瓷及陶瓷製品製造:從事以長石、砂石、黏土等天然礦物與人造陶瓷材料製造陶瓷製品之行業。包括陶瓷衛浴設備製造業、陶瓷藝術品製造業、陶瓷建材製造業、科學用與工業用陶瓷製品製造業、其他陶瓷製品製造業。陶瓷餐具製造業歸入CO01010 餐具製造業。

電子零組件製造: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之行業。包括半導體製造業、被動電子元件製造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水器材料批發:從事各種水器材料如水龍頭、水管批發之行業。

陶瓷玻璃器皿批發:從事陶瓷玻璃器皿批發之行業。包括玻璃器皿、玻璃餐具、陶瓷器皿、陶瓷餐具等。

建材批發: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電器批發: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資訊軟體批發: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耐火材料批發:從事各種耐火材料批發之行業,如保溫磚(泥)、斷熱磚(泥)、定型耐火材料、不定型耐火材料、特殊高級耐火材料等。

水器材料零售:從事各種水器材料零售之行業。

建材零售: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電器零售: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資訊軟體零售: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電子材料零售: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耐火材料零售:從事各種耐火材料零售之行業,如保溫磚(泥)、斷熱磚(泥)、 定型耐火材料、不定型耐火材料、特殊高級耐火材料等。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其他設計: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市場研究及民意調查:從事市場研究或民意調查之設計、資料蒐集、整理、分析及提供建議等服務之行業。

會議及展覽服務: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仲介服務: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