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屏東縣內埔鄉

統一編號:28074755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5,000,000

代表人姓名:丁彥凱

公司所在地: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勝光路105巷23弄2之1號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三十九鄰勝光路105巷23弄2-1號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5年01月10日 (西元2006-01-10)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5月13日 (西元2016-05-13)

董事:丁彥凱出資金額2,500,000

豐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屏東縣內埔鄉營業項目

其他未分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從事7601至7603細類以外之其他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之行業,如科學及技術顧問(建築及工程顧問除外)、估價服務(不動產除外)、氣象預報、專利權經紀等服務。

郵購: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本類主要以網站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客戶處。電話行銷及網際網路拍賣亦歸入本類。

其他化粧品批發: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批發之行業。香水、香皂、沐浴乳、洗(潤)髮精、染髮劑批發亦歸入本類。

陶瓷器皿、餐具批發:從事4561至4567細類以外家庭器具及用品批發之行業,如炊具、掃帚、刷子、塑膠袋、家庭衛生用紙、家用瓦斯器具、餐具、器皿等批發。

陶瓷玻璃器皿批發:從事陶瓷玻璃器皿批發之行業。包括玻璃器皿、玻璃餐具、陶瓷器皿、陶瓷餐具等。

工、礦顧問:從事採礦工程、礦業安全、工礦衛生、冶金工程等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 、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其中採礦工程之規劃 、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及計畫管理等歸入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細類。

能源技術服務: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工助劑零售: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零售之行業,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等。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從事各種污染防治器材、設備批發之行業,如空氣污染防治器材、廢(污)水處理器材、噪音、防振器材及廢棄物處理器材、焚化爐等。

化粧品批發: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食品什貨批發: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日常用品批發: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日常用品零售: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寵物食品及其用品批發:經營各種寵物食品及其用品批發之行業。

寵物食品及其用品零售:經營各種寵物食品及其用品零售之行業。

乙類成藥零售:經營乙類成藥零售之行業。

清潔用品批發: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牙膏及牙粉等。

清潔用品零售: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包含牙膏、牙粉之零售。

化學原料批發:從事化學原料批發之行業。

化學原料零售:從事化學原料零售之行業。

清潔用品製造:從事清潔洗濯用品製造之行業。牙膏、牙粉等盥洗用品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化粧品製造:從事化粧品製造之行業。化粧用香料之製造或萃取亦歸入本細類。

工助劑製造: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製造之行業。

廢(污)水處理:從事廢(污)水處理之行業。

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從事 F101040 至 F101980 細類以外之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之行業。

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從事F201010 至F201980 細類外之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