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勝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內湖區

統一編號:27964631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陳昭名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486巷12號1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湖興里成功路二段486巷12號1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4年10月28日 (西元2005-10-28)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7月18日 (西元2016-07-18)

董事長:陳昭名持有股份數50,000

董事:陳昀琪持有股份數25,000

董事:陳瑩娟持有股份數25,000

監察人:鐘文珠持有股份數0

望勝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內湖區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運動服務:從事9311及9312細類以外運動服務之行業,如籌辦運動活動、運動裁判、運動防護及其他運動相關輔助服務。

鐘錶及鐘錶零件批發:從事鐘錶、眼鏡及其零配件批發之行業。

其他家庭電器批發:從事家庭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視聽設備及家用照明設備批發亦歸入本類。

其他休閒服務: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運動比賽:各種運動之比賽業務。

未分類其他服務: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鐘錶批發:從事鐘錶及其零件等批發之行業。

眼鏡批發:從事非處方用眼鏡及其零件等批發之行業(隱形眼鏡批發歸屬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電器批發: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精密儀器批發: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批發之行業。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其他批發: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眼鏡零售:從事非處方用眼鏡及其零件等零售之行業。(隱形眼鏡零售歸屬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電器零售: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其他零售: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電信器材零售: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資訊軟體零售: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電子材料零售: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菸酒批發: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飲料批發: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茶葉批發:從事茶葉批發之行業。但茶飲料製品批發應歸入F102040(飲料批發業) 細類。

食品什貨批發: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日常用品批發: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化粧品批發: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建材批發: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菸酒零售: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日常用品零售: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乙類成藥零售:經營乙類成藥零售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運動訓練:各種運動之訓練業務。

運動表演:各種運動活動之表演業務。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建材零售: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