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三重區

統一編號:09424319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7,50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6,831,630,000

代表人姓名:許崑泰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29號

登記機關:經濟部商業司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29號

股票代號:2362

上市(櫃)公司簡稱:藍天

產業別:電腦及週邊設備業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72年10月04日 (西元1983-10-04)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7月11日 (西元2016-07-11)

董事長:許崑泰持有股份數51,701,335

副董事長:蔡明賢持有股份數10,149,224

董事:林茂桂持有股份數57,759

董事:游添榮持有股份數895,590

董事:簡義龍持有股份數1,673,376

獨立董事:陳總明持有股份數0

獨立董事:范光松持有股份數0

監察人:李柱信持有股份數4,102,264(東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呂進宗持有股份數0

藍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三重區營業項目

電腦製造:從事電腦製造或組裝之行業,如大型主機、個人電腦、手提式電腦、電腦伺服器、個人數位助理器(PDA)、微型電腦等製造或組裝。從事組裝或整合處理器、記憶裝置、儲存裝置及輸出輸入裝置成為使用者可編寫程式的最終產品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掃瞄器製造:從事2711及2712細類以外電腦週邊設備製造之行業,如滑鼠、鍵盤、印表機、光碟機、光碟燒錄器、硬碟、掃描器、自動櫃員機(ATM)、生物辨識裝置、電腦控制桿裝置等製造。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從事利用金屬導體或介質傳遞收發電波信號之機械器材製造之行業。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從事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製造之行業,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等。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從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製造之行業,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等。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從事電腦、終端裝置、週邊設備及電腦組件製造之行業。但代客處理資料應歸入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細類。

電腦設備安裝: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電信器材批發: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資訊軟體批發: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電信器材零售: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資訊軟體零售: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電子材料零售: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規定,從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務之行業。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一般旅館:指觀光旅館業以外,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相關業務之營利事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