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德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

統一編號:16085813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981,813,760

實收資本額(元):1,981,813,760

代表人姓名:紀乃維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345號1樓

登記機關:經濟部商業司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345號1樓

股票代號:8310

上市(櫃)公司簡稱:長德有線

產業別:其他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86年06月27日 (西元1997-06-27)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12月12日 (西元2017-12-12)

董事長:紀乃維持有股份數198,181,376(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林鼎勝持有股份數198,181,376(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巫俊毅持有股份數198,181,376(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張漢瑋持有股份數198,181,376(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張書銘持有股份數198,181,376(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歐道州持有股份數198,181,376(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施靜文持有股份數198,181,376(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經理人:李黛元

長德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營業項目

其他有線及付費節目播送:從事將電視頻道節目以自有傳輸設施或經由第三者(電信業者),在收視戶付費基礎上傳播影像及聲音,供收視戶收視之行業。

電視節目製作:從事電影、電視節目、電視廣告及其他影片製作之行業。

電纜裝修工程:從事建物及土木工程結構體之機電設備、電信線路及電力線路之安裝、維修等行業,如電梯、電扶梯、自動門、監視系統、消防警報系統、電力、電纜及電話線路、公路號誌等安裝工程。

第一類電信事:依第一類電信事業之相關管理規則規定,經營固定通信網路業(市內電話業務、長途電話業務、國際電話業務、電路出租業務、寬頻交換通信業務及數據交換通信業務);行動通信網路業務(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中繼式無線電話業務、行動數據通信業務、無線電叫人業務及行動電話業務、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及無線寬頻接取業務);衛星通信網路業﹝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中繼出租業務、衛星行動通信業務(包括衛星行動電話業務、衛星行動數據業務及衛星行動呼叫業務)及衛星固定通信業務(包括衛星電路出租業及衛星小型地球電台網路出租業務)﹞之行業。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錄影節目帶:自行製作或取得權利人授權轉錄,並供應給錄影節目帶出租、買賣或播映業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依有線廣播電視法之規定,指依法許可設置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播送影像、聲音或數據,供公眾收視、聽或接取服務之事業。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從事利用金屬導體或介質傳遞收發電波信號之機械器材製造之行業。

配管工程: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電纜安裝工程:電纜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維護。

電信器材批發: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電信工程: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廣播節目製作:為無線廣播電臺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廣播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電視節目製作: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提供節目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廣播電視廣告: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依廣播電視法及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設立辦法之規定,指自空間直接或間接接收電視無線電臺之電視信號,而以有線同軸電纜增力傳輸至接收用戶,以改善電視電臺服務區域內因受地形或建築物影響之收視障礙地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