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福工作室-新北市樹林區

統一編號:50661027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負責人姓名:廖敬堯

出資額(元):8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8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新北市樹林區光興街127號2樓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樹林區光興里光興街127號2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6年01月25日 (西元2017-01-25)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6年01月25日 (西元2017-01-25)

天福工作室-新北市樹林區營業項目

實體書籍出版:從事書籍出版,以印刷、有聲書或網路等形式發行之行業。

其他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出版之行業,如原創有聲母片(如磁帶、CD)之製作、擁有版權並向批發商、零售商或直接對大眾發行有聲產品。同時從事有聲產品製作及發行或僅從事其中一項活動,以及在錄音室或其他地方從事聲音錄製服務,包括廣播節目預錄帶(非現場播出)之製作及廣播節目發行,亦歸入本類。

其他影片代理及發行:從事電影、電視節目及其他影片之發行權取得,並發行電影片、錄影帶、DVD片及類似產品之行業。取得影片版權並授權他人發行,或從事影片版權買賣亦歸入本類。

圖書出版: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有聲出版:從事雷射唱片、錄音帶、唱片等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電影片製作:以製作電影片為目的之事業。

電影片發行:以經營電影片買賣或出租為目的之事業。

動畫影片製作: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動畫影片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電影錄音:提供電影錄音設備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錄音為目的之事業。

電視節目製作: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藝文服務: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攝影: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之行業。包括沖洗店、照相館、結婚攝影、婚紗攝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