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捷翻譯社-新北市泰山區

統一編號:02111663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負責人姓名:盧貞廷

出資額(元):2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2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三段142巷68號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泰山區貴子里明志路三段142巷68號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3年05月06日 (西元2014-05-06)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6年09月08日 (西元2017-09-08)

品捷翻譯社-新北市泰山區營業項目

翻譯服務:從事文字翻譯、口頭翻譯及手語服務之行業。

文件打字、撰稿及速記等服務:從事8201至8203細類以外業務及辦公室支援服務之行業,如電話客服中心、包裝承攬、文件打字服務、速記服務、會議即時字幕服務、地址條碼服務、條碼壓印服務、郵件分類及獨立拍賣業者等。

影印服務:從事各種文件、圖表、冊籍、模型、實物之光學及投影影印或曬圖之行業。

翻譯:從事文字翻譯、口頭翻譯及手語服務之行業。

公證:辨證貨物之商標種類包紮;評定受損之貨物;就裝運貨物中提取樣品與保存;檢定貨物數量、重量、測量及計算;檢視貨物品質與定貨相符;證明受檢之時日及地點等業務之行業。

排版:從事電腦排版、印刷排版、照像排版等業務之行業。

打字:從事各種文件打字、整理、分類業務之行業。

影印:從事各種文件、圖表、冊籍、模型、實物之光學及投影影印或曬圖之行業。

有聲出版:從事雷射唱片、錄音帶、唱片等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智慧財產權: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印刷:從事書籍、地圖、樂譜、廣告、文件、表冊等承印之行業,不論被印材為紙質、金屬、塑膠、橡膠、樹脂,或其他材料者均屬之。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通訊稿: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書,刊期為每日或每隔六日以下之期間,對特定對象按期發行之行業。

雜誌(期刊)出版: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圖書出版: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留、遊學服務:從事海外進修學位之留學、短期學分課程之研修、或旅遊學習課程等入學之諮詢、安排或代辦申請手續等之業務。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