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雄重機有限公司-高雄市左營區

統一編號:83646651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5,000,000

代表人姓名:林慈修

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左營區重安路42巷21號1樓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左營區新下里重安路42巷21號1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69年04月11日 (西元1980-04-11)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11月23日 (西元2017-11-23)

董事:林慈修出資金額1,200,000

殿雄重機有限公司-高雄市左營區營業項目

建築及礦業用機械批發:從事農用及工業用機械設備及其零配件、用品批發之行業,如農藝、園藝、採礦、製造、營建等機械設備批發。

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維修及安裝:從事產業用機械設備維修及安裝之行業,如機械、電子及光學設備、度量衡儀器、電力設備、船舶、航空器、軌道車輛、投幣式電玩設備等產業用機械設備之維修,以及廠房機械及保齡球道設備等安裝服務。大規模機械拆除服務亦歸入本類。

淡水魚塭養殖:在內陸從事水產生物繁殖或飼養之行業。

水產養殖:從事水產生物繁殖或飼養,而出售成體或幼體之行業。包括海面養殖業、內陸養殖業、其他水產養殖業。

五金批發: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工助劑批發: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批發之行業,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等。

建材批發: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石油製品批發: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機械批發: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精密儀器批發: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批發之行業。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從事 F113010至 F113121細類以外之機械器具批發之行業。

汽車批發: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機車批發:從事機車批發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自行車及其零件批發:從事自行車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包括自行車百貨。

車胎批發:從事車胎批發之行業。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車胎。

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從事F114010 至 F114080細類以外,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回收物料批發:從事回收物料批發之行業。

其他批發: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水產品零售: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五金零售: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工助劑零售:各種工業觸媒及工業助劑零售之行業,如水處理劑、安定劑、稀釋劑、接著劑、增硬劑等。

建材零售: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石油製品零售: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機械器具零售: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其他機械器具零售:從事 F213010至 F213141細類以外之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

機車零售:從事機車零售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車胎零售:從事車胎零售之行業。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車胎。

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從事F214010 至 F214080細類以外,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之行業。

廢棄物處理: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汽車修理:汽車之清潔、保養、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翻修及其相關業務。包括汽車保養所、甲種汽車修理廠、乙種汽車修理廠。

其他汽車服務:從事JA01010 至JA01040 細類外其他汽車服務業,如汽車清洗、裝潢、代客申請汽車檢驗業務等行業。

機車修理:各種機車修理之行業。

其他修理:凡從事JA02010 至JA02061 細類外其他修理業之行業。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精密儀器零售: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零售之行業。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