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邦國際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同區

統一編號:52674857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蔡邦基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46號3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建泰里承德路一段46號3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6年05月05日 (西元2017-05-05)

董事:蔡邦基出資金額1,000,000

隆邦國際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同區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機械器具批發:從事4641至4644細類以外機械器具批發之行業,如量測、實驗、醫療、消防、美容、理髮、洗車、飲水、遊樂等機械設備批發,飛機、火車及船艇等交通運輸工具批發,電力設備及電線、馬達、變壓器等電力器材批發。

電子器材、電子設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及電腦以外之電子設備、器材及其零組件批發之行業,如通訊傳播設備、半導體裝置、微晶片、積體電路、印刷電路板、電子開關及真空管等批發。空白錄音(影)帶、磁片、光碟片批發亦歸入本類。

電腦及電腦週邊設備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軟體批發之行業。

機械批發: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電器批發: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精密儀器批發: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批發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資訊軟體批發: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電器零售: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精密儀器零售: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零售之行業。

電信器材零售: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機械器具零售: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資訊軟體零售: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電子材料零售: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食品顧問:從事食品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其他顧問服務: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理貨包裝:從事產品之包裝,以達到保護產品、促銷產品以便於運輸,延長產品生命週期之行業。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一般儀器製造:種科學儀器如一般測量器械,一般檢驗器械,物理、化學、生物實驗用一般儀器及特殊設計儀器,汽車、船舶、航空器之各種記錄儀器及量度儀表、工業用檢驗、記錄、量度、控制儀表、各種監控器材等製造之行業。包括六分儀、迴轉儀、粘度計、氣壓計、製圖機、積分儀、濕度計、瓦特計、水平儀、安培計、地震計、探空儀、指北針、風力儀、計數器、示波器、氣流計、數學儀器、燃氣儀表、電測儀器、氣象儀器、面積儀器、航海羅盤、航海儀器、示範模型、水文儀器、地質儀器、電導測定器、塵埃分析器、光譜分析儀、質子加速器、數學繪圖儀、三次元量床、土壤分析

光學儀器製造:從事各種光學元件、照像及攝影器材、觀測器材、眼鏡等光學儀器製造之行業。包括感光紙、螢光屏、感光片、放映鏡頭、交換鏡頭、複印攝影機、照像暗房器材、相片沖洗設備、風鏡、門眼、眼鏡框、透鏡片、濾鏡片、眼鏡片、偏光鏡片、放大鏡片、三錂鏡片、工業用護目鏡、光柵、測距器、測光器、定天儀、投影機、色譜儀、曝光表、定日鏡、經緯儀、潛望鏡、分光儀、航炸儀、幻燈機、顯微鏡、瞄準鏡、雷射設備(限供動物或研究室使用,如為人體用屬醫療器材範圍)、防空搜索鏡、望遠鏡、電子繞射設備等。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