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蘿創皂有限公司-高雄市岡山區

統一編號:24664739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李美花

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岡山區協仁街36巷3弄2號2樓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岡山區後協里協仁街36巷3弄2號2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3年10月08日 (西元2014-10-08)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4年07月10日 (西元2015-07-10)

董事:李美花出資金額700,000

芙蘿創皂有限公司-高雄市岡山區營業項目

肥皂製造:從事清潔洗濯用品製造之行業,如表面活性劑、肥皂、天然甘油、洗衣粉及清潔劑、洗碟劑、衣物柔軟劑、牙膏及口腔衛生製劑等製造。

香皂、沐浴乳、洗面皂批發: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批發之行業。香水、香皂、沐浴乳、洗(潤)髮精、染髮劑批發亦歸入本類。

清潔用化粧品製造:從事芳香及化粧調劑製造之行業,如香水、化粧水、面霜、唇膏、染髮劑、指甲油、洗髮劑、脫毛劑等製造。化粧用香料之製造或萃取亦歸入本類。

其他清潔用品批發:從事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如洗碗精、洗衣粉、衣物柔軟精、去污劑、亮光劑等批發。牙膏及牙粉批發亦歸入本類。

清潔用品製造:從事清潔洗濯用品製造之行業。牙膏、牙粉等盥洗用品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清潔用品批發: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牙膏及牙粉等。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日常用品批發: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化粧品批發: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其他批發: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清潔用品零售: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包含牙膏、牙粉之零售。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日常用品零售: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成人用品零售:從事販賣、展售或示範成人用品為主的行業。 上開所稱成人用品,指用於刺激或鼓勵性活動或令人引起性幻想之物品。 但屬許可商品者不在此限,另需依其細類申請辦理。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會議及展覽服務: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生物技術服務: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究、開發、移轉及諮詢之行業。但從事各生物技術產品之製造,則歸屬各產品之製造業。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化粧品製造:從事化粧品製造之行業。化粧用香料之製造或萃取亦歸入本細類。

其他化學製品製造:從事C802010 至C802200 細類以外其他化學製品(如石蠟、蠟燭等)製造之行業。

食用油脂批發:從事食用油脂批發之行業。

酒精批發: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酒精批發之行業。但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並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銷售者除外。

陶瓷玻璃器皿批發:從事陶瓷玻璃器皿批發之行業。包括玻璃器皿、玻璃餐具、陶瓷器皿、陶瓷餐具等。

化學原料批發:從事化學原料批發之行業。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F107010 至F1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批發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回收物料批發:從事回收物料批發之行業。

化學原料零售:從事化學原料零售之行業。

其他化學製品零售:F207010 至F2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零售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